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常識发表时间:2023-05-25 11:30來源:新疆市場監督管理局 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常識
一、什麽是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二、什麽是危險物品信息? 《互聯網危險物品信息發布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危險物品,是指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和其他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核材料、管制器具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産安全的物品。 《互聯網危險物品信息發布管理規定》第四條規定,危險物品信息,是指在互聯網上發布的危險物品生産、經營、儲存、使用信息,包括危險物品種類、性能、用途和危險物品專業服務等相關信息。 三、哪些行爲不能做? 1.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企業不得在本企業網站以外的互聯網應用服務中發布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及建立相關鏈接(不包括日用化學品、醫藥用品)。 2.禁止個人在互聯網上發布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 3.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得爲個人、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産企業安全生産許可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的單位提供危險化學品信息發布的網絡接入服務。 四、哪些行爲必須做? 1.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必須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産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並按照《互聯網危險物品信息發布管理規定》要求,依法取得互聯網信息服務相關業務經營許可或備案後,方可在本企業網站發布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 2.網絡服務提供者應加強對其接入網站及用戶發布信息的管理,定期對發布信息進行巡查。 3.對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發布或者禁止運輸的危險化學品信息,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立即停止傳輸,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主管部門報告。 4.電商平台應加強對平台內經營者銷售商品或服務信息的核驗、巡查,及時發現並清理下架違規發布的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並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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